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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(1 / 2)

第24章

方谧心中咯噔一下,随手把桃木剑搁在几案上,“阿政不是复姓公孙吗?”

“不是。虽然确实有公孙氏家族,但公子政是嬴姓赵氏,当今秦王的长子。”

嬴姓赵氏,赵政?

所以赵二娘,就是传说中的赵姬?

方谧整个人都不太好了。他回想这些天的所作所为,简直欲哭无泪:感觉已经在政哥那里预定了被坑杀的名额。政哥,请允许我删号重来!可惜这不是游戏,没有删除角色再重新开始的机会……

也许,他还能自我抢救一下?

不过,既然是政哥,应该没那么容易死。就算赵王要搞合纵抗秦,也得留一条退路,不至于真的弄死赵政——要杀早杀了,还能留到今天?

方谧决定先了解一下情况,他不慌不忙地问:“赵王为什么要杀公子政?”

这个问题,仆妇答不上来,她们久居深宅内院,不知道外边发生了什么事。

尽管心中认定——赵政此番有惊无险,方谧还是唤来车夫,忍着颠簸,让车夫加速赶路,直奔公子偃的府邸。这是他的朋友圈里,唯一的一位赵国权贵。

公子偃正要赴宴,听小厮通报说方谧前来拜访,立即亲自出来迎接。

“来得早,不如来得巧。父王要封先生为上卿,派人到处寻找先生。谁先找到,重重有赏。哈哈,先生居然自己送上门,让本公子领赏。”

方谧狐疑:“上卿,在下何德何能?”

在战国时期,“上卿”是一个水分很大的爵位。强国的上卿,比如,秦国的甘罗十二岁被封为上卿,相当于丞相之位,大家都说——“甘罗十二岁拜相”。弱国的上卿,实际权力就不好说了,可能相当于强国的“下卿”。还有纯属荣誉头衔的,比如荀子,他就是赵国的上卿,仅挂着一个虚衔,手中没有实权。

公子偃先派遣一名小吏,去给赵王报信,才将事情娓娓道来。

“先生还记得燕国的相国栗腹吗?”

话说栗腹出使赵国,赠送黄金为赵王贺寿,约定燕赵友好相处。谁知他回到燕国,却对燕王说——赵国的青壮年都死在长平之战,他们的遗孤还没有长大,现在正是讨伐赵国的最佳时机。②

于是,燕王心动,拨给栗腹战车两千乘,外加一支军队,向赵国宣战。最新的消息:燕军的主帅栗腹领兵攻打赵国的鄗城,燕王亲自率领着双倍的兵力,跟在后边。

最可恨的是秦国,居然趁火打劫,出兵占领了赵国的几座城池。

这样一来,赵国岌岌可危。必须快速稳定局面,赵王派大将廉颇迎战栗腹。

雁门关那边,也绝对不能再出乱子,不然赵国就是三面挨打。所以,赵王放低姿态,亲自去请李牧“出山”。

一开始,李牧称病,足不出户。直到赵王郑重承诺——从今往后,雁门一地的税收,由李牧自行支配。是否出战,如何赏罚将士等等,都由李牧说了算,朝廷绝对不会从中干预。李牧这才答应继续担任雁门守将。他将方谧无偿捐献了大批药材的事,禀报给赵王。

赵王觉得,必须嘉奖方谧,树立一个好榜样。但是大战一触即发,军费紧张,国库拿不出多余的钱,于是封他为上卿。

方谧:懂了,这个上卿,属于荣誉虚衔。赵王不打算支付药钱,赏赐一张空头支票。

他略微踟躇了一会儿,斟酌着问:“公子政何在?他对赵国,应该还有用。”一名质子,还具备利用价值,才有存在的必要。只要有用,就不会被杀。

公子偃轻佻地一笑:“小野狼死不了。”他瞳色偏淡,轻松戏谑的语调,仿佛在谈论无关紧要的阿猫阿狗。说完,又不放心,特意叮嘱方谧:“父王拿公子政出出气罢了,父王特恨秦人,先生千万别多管闲事。走,我带先生去看热闹。”

方谧有上卿的爵位,可以名正言顺地参加宫宴。

初夏的王宫御苑,歌舞楼台,一派锦绣繁华。满座高官,尽情宴饮,为即将出征的廉颇和李牧送行。

紧贴在咽喉上的冰冷利刃,激得赵政梗着脖子,脊背僵直。他向来拥有超出年纪的沉稳,剑刃吻喉,依然维持着一个公子该有的体面,没有颤抖,更没有求饶。

耳边是母亲低低地啜泣声。来时,一番拉拉扯扯,母亲的发簪掉在地上,发髻微散。赵政的衣襟也有些微乱。

视线顺着宝剑锋锐的雪色霜刃向上移,王侯特有的冕冠上垂下来的玉旒,恰似一道珠帘,遮住了赵王的眉目,难以揣测他的喜怒,无端给人一种压迫感。

赵政从前不怕死,因为他原本就承载着赵人的刻骨仇恨,活在黑暗中、深渊里,和躺在棺椁内,不见天日,区别也不大。可是,当他体验过阳光的温暖和来自某人的回护以后,对于未来,难免生出许多期待。他已经不能平静地接受:一切就这样结束。

希望和往常一样,最终只是打他一顿,捉弄一番,撒气而已。

当方谧衣袂翩翩,飘然而至的那一刻。赵政那一向冷冽的眸子,瞬间聚敛起细细碎碎的星芒。然而,方谧连一丝眼角余光都没有分给他。

此人一双极具神韵的凤眼,只追逐着美人笙歌燕舞的倩影。若说方谧好色,也不准确,他看美人的态度,和看一朵花,一棵树,没有任何不同。

直到赵王提议——割掉公子政的一双耳朵,送给秦军将领,用来示威。几个亲秦派的大臣跪在地上,一个劲地求情。赵王正怒火中烧,不听劝,长剑已经在赵政的耳根上划出一道血痕,方谧才轻蔑地笑了两声。

“先生何故发笑?”

方谧慢悠悠地拱手,袖袍起落之间,无限风流蕴藉:“我笑诸君不会玩儿。秦国什么时候在意过质子?别说割耳朵,就是砍头,恐怕也不能让秦军将占领的城池还回来。反倒送给他们一个好借口,大举进攻赵国。不如让公子政舞剑,给诸君助兴。他再不济,也是秦王的长子,以后说出去,倍有面子。”

不是方谧不想保护赵政。这是王权至上的时代,奴隶制都还没有完全瓦解,不讲究人权。在赵王面前,他不过是一只蝼蚁,生杀予夺,都是一句话的事。如果方谧敢表现出维护赵政的意愿,可能赵政还没事,他先被赵王抹杀了。所以他得演,装作毫不在意。

几乎所有人都是高冠博带,唯有方谧穿着素淡的布衣。他风姿卓绝,气度娴雅,谈笑之间,让一众王孙公子,万里天光云霓,尽皆黯然失色。

李牧第一个附和,抚掌道:“甚好,就让公子政舞剑。”

其实,李牧不赞同欺辱一个小孩子。可惜秦赵之间,仇深似海,就连太子殿下,也是在邯郸城被秦军围困的时候,忧病交加,才会薨逝。王上恨不得杀掉公子政。如果换一个人,只会想出更恶毒的点子,讨好王上。不像方谧,此人心软,提议让公子政舞剑,八成是不愿意看到割耳朵之类的血腥场面。

廉颇捋着花白的胡须,沉默不语。其实,以赵国的军事实力,单独对付燕国,绰绰有余。就怕秦国横插一脚。王上要是头脑清醒,应该想办法先稳住秦国。

赵王收剑,缓步走上台阶,先离开了。

赵政缓缓地整理衣襟,捡起地上的玉簪,替母亲戴回发间。

公子偃撇撇嘴,身体微微向前倾:“孩童舞剑有什么好看,不如让赵姬献舞。听说赵姬嫁给秦王之前,是吕不韦的舞姬。想来她的舞姿定是十分妖娆。”

公卿贵族纷纷附和,气氛变得热烈。

赵姬虽然没有被立为王后,但她是秦王的妻子,让她像舞女一般,重新梳妆,换上舞衣,取悦众人,也算是极其过分的羞辱。

方谧来自后世,虽然心中隐约觉得——让赵姬当众跳舞,十分不妥当,但跳舞总比割耳朵好。赵姬和赵政每次参加宫宴,都免不了被折辱,上回宫宴,赵政的腿都被打断了。对于赵姬而言,这只是小场面。作为一个无权无势的闲散人员,方谧已经尽力。所以他问心无愧,看得津津有味。

轻盈曼妙的舞步,踏着鼓点旋转间,裙上的层层轻纱扬起,露出一小截纤细劲瘦的腰肢,柳腰玉臂,柔若无骨,魅惑到极致。舞裙很薄,能隐约看见一点柔白的肌肤。虽然出于礼貌,方谧认为应该非礼勿视。然而,作为一个男人,他其实很喜欢这种风景,也就没有矫情地移开视线。

赵姬才哭过,眼角还泛着一抹薄红,十分惹人怜惜。她正处于一个女人最好的年纪,容貌、身姿、韵味都无可挑剔,一举一动,风情万种,足以让男人神魂颠倒。

那些公卿的丑态,赵政尽收眼底。他口中泛着一股子类似于铁锈的味道,那是愤恨到极点的时候,无意识地咬破了唇,血液的味道。有朝一日剑在手,这些人,一个都不能留。赵政用一种近似于平静的淡漠目光,扫视在场的所有人。

紧接着,他发现了一个不太一样的男人,是方谧。他眼中只有纯粹的欣赏,没有一丝亵渎。同赏雪赏月别无二致,都是差不多的漫不经心。跟一旁呼吸粗重的公子偃,形成鲜明对比。

宫宴接近尾声,许多人离席,出去透气。

魏未知拽着方谧去花苑赏花。时值四月,牡丹蔷薇,竞相绽放。放眼望过去,一派花团锦簇。

赵政迟疑了一下,远远地跟着。

“呦,这不是公子政嘛?”公孙嘉拖长了声音,叫住赵政,将一只竹编的食盒打开给他看。

食盒里摆着一碗肉汤,煮得半生不熟,还带着一点粉色。

“公子政刚才肯定没吃饱,来,接着吃。”

赵政淡淡地瞅他一眼,擡脚绕开。

公孙嘉却不依不饶,“听说公子政想拜方先生为师,被一脚踢飞?嘻嘻,睁大眼睛看清楚,方先生的弟子在那里。”

赵政顺着公孙嘉指的方向望过去。

花溪绚烂,一只马蜂绕着魏无知上下飞舞了几圈,落在他的额头上。魏无知擡手就要拍打,被方谧一把捉住手。

“别动!”方谧弯腰低头,颈项呈现出一个柔和细微的弧度,小小翼翼地对着马蜂吹气,连着吹了两下,马蜂总算振翅飞走。

方谧生怕徒弟无知者无畏,去招惹马蜂,殷殷嘱托:“外出游玩,小心马蜂,尤其是这种毒蜂,被蛰上一口,能掉半条命。若是不小心碰到蜂窝,不要瞎跑,立刻把衣摆翻上来,遮住头脸等暴露在外的部位,蹲下。蹲低一些,趴着不动也行。马蜂的视力不好,被激怒以后,会盯着移动的物体攻击,越跑越蛰。如果是帮助别人,一两只马蜂可以吹走,若是数量太多,先保护自身,包裹严实了,再用烟熏驱逐。”

这都是经验之谈。方谧少年时,跟小伙伴一起捅过马蜂窝。小伙伴直接被送进了医院,方谧因为身上戴着老道士给的驱虫香丸,安然无恙。这也是他哥哥方舟唯一一次暴揍他,据说那种毒蜂,几只就能蛰死一匹马,每年都有人不幸中招,休克,甚至死亡。

魏无知没想到小小飞虫,还能如此危险,露出一丝后怕的神色。

方谧轻轻地抚着徒弟的发顶,柔声哄他:“不怕,为师给你做个香囊,随身佩戴。以后虫蛇都会远远地避开,不靠近你。”

隔得远,赵政听不清方谧在说什么,但只看举止神态,也能猜到,方谧对魏无知是很温柔的。

有些东西,不能比较。赵政移开视线。方谧虽然不肯收他为徒,却也没有亏待过他,至于“踢飞”,估计是练剑的时候,被方谧偷袭,摔出去一丈远,让别人看见了。

赵政没有遭遇过马蜂,有一回,他扎马步的时候,被青蛇爬上腿。当时,他吓得够呛,一动也不敢动。方谧嘻嘻哈哈,随手抓住蛇的七寸,拎起来,缠在一根树枝上,送到院外,还对那条蛇说:“小青,是你吗?好样的,干得漂亮”。

讲道理,赵政都懂,然而,想想方谧对待魏无知的细心温和,他心中真不是滋味。

方谧浑然不觉,几片花瓣沾衣,他随手拂去,和魏无知有说有笑,渐行渐远。

公孙嘉一挥手,他的狗腿子端起那碗肉,强行塞到赵政的手上。

陶碗微烫,赵政不吭声,默默地走开。身后传来恶意满满的笑声:“嘻嘻,公子政不想尝一口吗?这可是你从莲花池里捞上来的小狗崽,刚好炖上一锅,不够我那里还有。”

赵政端着陶碗的手突然颤了一下——几个月前,他从莲花池里捞上来的,正是小黑。可是,小黑不是被方谧牵出去……

陶碗陡然坠落,四分五裂,碎了一地。

方谧不知道他怎么得罪了赵政,总之,这场宴会过后,赵政就开始跟他冷战。颇有要“老死不相往来”的架势。

他也是有尊严的,赵政不理他,他也不理赵政。

哼,有本事别用那把桃木剑啊。

被挡在院外一次,方谧索性连质子府也不再去了,每天给魏无知上完课,就在空间家园里种田、制药、烧制琉璃珠。实在无聊,还可以找个地方钓鱼。

方谧一共烧制出一百多颗琉璃珠,各种颜色的都有。却只拿了五颗,交给偃师赵晨帮他售卖。没办法,“物以稀为贵”,战国琉璃珠之所以贵重,就是因为稀少。一次出手太多,可能会拉低市场价格。

由于品相好,五颗珠子都卖出天价。据说赵王最宠爱的儿子春平君买了一颗“蜻蜓眼”琉璃珠,随身佩戴。

随着“最精美的琉璃珠”,被它们的买主四处炫耀,偃师赵晨名声大噪。

无数达官贵人,找到墨家弟子的据点,出重金预定下一批琉璃珠。连带着方谧私人定制的实木家具也火了一把,秋千椅、围廊式拔步床等等,都成为最畅销的款式……

这些墨家弟子之中,以赵晨的小师叔偃师羊最为神秘,偃师羊始终戴着面具,没露过脸。

方谧猜测:偃师羊应该非常年少,大约只有十三四岁。尽管她穿着男子的服饰,胸前一马平川、十分平坦,嗓音也粗,但她是如假包换的女儿身。这一点,根本瞒不过对人体颇有研究的道医。

偃师羊小姑娘有一手绝活,她可以制造出会行走的木头羊。①

方谧手欠,好奇心重。他将木头羊拆开,惊奇地发现:这只偃甲羊居然五脏俱全,虽然内脏、筋骨、躯干都是假的,是用木料、树脂、丹砂、皮革、白垩、黑炭等拼凑成一个整体。但和真正的山羊相比,偃甲羊什么“零件”都不缺。还能驼着人走上一程。

然后,这只偃甲羊彻底报废——方谧只会拆,根本拼不回去。

他将散落的零件扫成一堆,一脸无辜地望着偃师羊小姑娘。

偃师羊娇叱一声:“先生再乱拆我的长髯主簿,我就把先生拆开。”

一只木头山羊,居然名叫“长髯主簿”。不过,山羊的胡须确实比较长,这名字起得很形象。

方谧刚干过坏事,理亏,讪讪一笑:“别,拆开来,你能装回去吗?”

偃师羊拿起矩尺:“试试不就知道了。”

方谧秒怂:“我相信你能,这个不用试。”

为了防止方谧再偷偷地骑着长髯主簿出去玩,还迷路。偃师羊给他讲了一个故事:鲁班为楚国打造攻城器械,每天都非常繁忙,没有时间陪伴母亲。于是,他制作出偃甲人车夫、偃甲马和马车,让偃甲人代替他,驾着车接送母亲。有一天,鲁班的母亲坐着那辆车出门游玩,从此再也没有回来。①

万万想不到,鲁班制造的全自动马车,竟然弄丢了老娘。方谧怀疑偃师羊在内涵他,然而没有证据。

看着偃师羊熟练地组装各种零件,木头山羊长髯主簿慢慢成形,方谧灵机一动,提了一个小小的建议。

于是,长髯主簿又多出一项功能——音乐盒。只要拽动缰绳,就能发出简单的和弦声。

偃师羊因此对方谧刮目相看,每每制作出新的偃甲,都让方谧先赏玩一番。

方谧最近一直在布置家居。他利用零散时间,摆放家具,添置各种生活用品,将方壶山居布置得温馨典雅,总算是有个家的样子,可以入住了。

小阳台上的小斑鸠,已经初长成。一家四口,集体沦为“田地窃贼”,天天偷菜吃。虽然它们也吃虫子,但是显然更喜欢生菜,以及各种谷物的种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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